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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維修服務線上說明
若您有產品相關問題,確認產品需要維修請點選產品維修流程,您可透過填寫線上維修紀錄單或是撥打公司維修專線。您可以將商品自行自行郵寄或是委託本公司配合之物流公司前往取件,並在維修完成後將您心愛的商品宅配到指定地點。
1.首先您必須先註冊成為恆隆行會員才可線上登錄維修資料。
2.加入會員後,請您務必至【會員專區】更改您所填入的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及聯絡電話。
3.本公司維修部地址:224 台北縣林口鄉寶林路 168 號。
4.維修專線及服務時間:(02)2602-0021, 週一至週五 上午 8:30 ~ 12:00;下午 1:00 ~ 5:30。
5.消費者商品購買使用諮詢專線:0800-251209, 週一至週五 上午 9:00 ~ 12:00;下午 1:00 ~ 5:30。
維修宅配注意事項
1.恆隆行維修部將以最快的速度來處理您的維修品,所需時間會依取送件地點與維修狀態而不同,特殊情況不在此限。
2.宅配到府收送: 若確認送修,將於 2 天內到府收送取件。(例假日除外)
3.可憑宅配單號,撥打新竹貨運查貨專線 02-8521-2036,或上網「http://www.hct.com.tw」查詢宅配收送件情況。
4.維修狀態可登入恆隆行網站或撥 02-2602-0021 查詢。
5.送修同時請於線上維修紀錄單或郵寄包裹中註明所附配件明細以及保證書正本,並妥善包裝,避免運送過程造成您產品的損失。
一、保證期間與範圍
A. 購買後請要求經銷商在保證書蓋章(店家名稱、地址),同時填寫購買日期,並妥善保管,遺失恕不補發。
B. 本產品保證期,為產品購買日起 12 個月。購買日期之認定,以發票日期及保證書上經銷商登記日為準。如無以上日期資料,則以產品出廠日期加上 2 個月認定。
C. 凡恆隆行代理販售之產品,在保證期內且非人為因素之故障,得依保證書上所載享有免費檢修與更換零件之優待。
D. 保固內天災、人為因素以及非保固期內之維修,按維修及零件工本計費。 如經維修單位檢驗報價後不維修時,將收取檢驗工本費用 300 元整〈檢驗費+運費〉。費用採取【貨到付款】方式支付。
E. 零件備料均有期限,超過期限者以類似零件代用。如無代用零件敬請見諒。
F. 商品維修時請檢附保證書正本,如無其他購買證明為保固期限內,將以保固外維修方式處理。
產品維修注意事項
1. 您申請送修之產品是否仍在產品保固期限內,請您必須提供該產品之蓋有經銷商章及販售日期的保固卡或是購買發票,以資證明。同時,請您務必將該保證書或購買證明隨機器附上,依指定程序送回本公司,以便確認。
2. 您所送修之產品如經本公司判定為人為損壞之情形,則應不屬於維修保固範圍,本公司將與您確認是否仍欲進行維修,同時本公司將會向您酌收維修費及材料費。
3. 對於非保固範圍或逾保固期之送修產品,經報價後消費者不維修時,本公司將一律酌收檢測費及運費;經向您確認同意進行維修者,本公司將收取維修及材料費。
4. 非保固範圍或逾保固期之產品維修所產生之檢測費、運費、維修費及材料費等一切費用,經本公司與您做維修確認後,將即刻為您的產品進行維修。上述相關維修費用將委託授權之物流公司以貨到收款的方式向您收取。
5. 在本公司受理您的送修申請後,請務必將您送修之產品妥善包裝,並註明所附配件(例如記憶卡、除塵吸頭、充電器等)以免在運送途中造成污損、損壞或脫落。對於您所送修之產品是否有破損情形,應由本公司判定,且悉依本公司收到該產品時之狀態為準。
6. 本公司僅委託授權之公司收取及配送您送修之產品,若有其他貨運公司或運送業者向您收取機器或您以其他任何方式或途徑運送而造成產品遺失或毀損,本公司及物流公司不負任何責任,且本公司有權拒收該送修產品。
7. 若在運送過程造成您產品有遺失或毀損之情形,不屬產品保固範圍,而應由物流公司負責處理及並賠償您的一切損失,故請您務必保留物流公司之收件單據。
8. 因若材料短缺而造成維修待料,維修時效有可能超過預計日期,本公司會盡力處理進料並請您耐心等候。
9. 本公司各種產品服務零件均有一定之備料年限,逾此年限恆隆行將儘量以與現行生產產品規格類似之零件代用修理,若已無法代用,售後服務人員會向顧客詳細說明並取得諒解。
10.倘屬非保固範圍或逾保固期之產品維修情形時,有可能會因報價、付款或其他因素而導致完修延遲。
11. 隱私權是您的重要權利,本公司會以負責的態度對待您的個人資料,並對您提供的資料進行妥善的管理及保護。一般情況下,除須通知相關物流、維修單位等外,在未獲得您的同意前,您的所提供之資料將不會被提供給任何無關的第三人,惟依法令規定或司法機關之命令者,則不在此限。
二、在下列情況,不論是否在保證期限內,並得酌收維修費用及零件費用。
A. 因天災(如:火災、水災、地震、鼠禍、蟲害、雷擊...等)而導致之損壞或故障。
B. 經判定為操作者未依說明書或保證書說明之不當使用。
C. 擅自改裝產品或經外人檢修所引起之故障或損壞故障。
D. 係起因於外來因素者。(如電壓誤用、裝置不當、搬運碰撞、進水、進沙、進塵、硫磺氣或油酸等化學因素所引起之腐蝕生鏽…等)
E. 除另行約定並詳細記載於保證書者外,產品之附件(如:遙控器、電源轉換器、濾網、濾心、包裝紙盒、影音連接線、電池、紙箱、燈泡、說明書…等)各種隨機附贈之軟體等損耗品,如有損壞或遺失,將不在保證範圍內,請另行購買。
F. 未能出示服務保證書,證明為保證期間內;或保證書損毀至字跡無法辨認時;或保證書記載內容與實物不符者(機型、機號、購買日期)。
G. 因使用致外觀自然污舊或刮傷,或其他不符保證規定者。
H. 非用於一般家庭之使用(例如:商業性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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